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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民营经济跃升为经济主体 业务收入8000亿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9年01月14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长春1月14日电(记者褚晓亮、刘毅非)对地方财政收入贡献率首次超过60%、从业人员占比首次超过60%,固定资产投资贡献率超过68%……2008年吉林省民营经济发展的一系列数据表明,通过实施民营经济腾飞计划,吉林省摆脱了国企独大的老工业基地发展格局,民营经济已跃升为新的经济主体,在经济发展中的地位日益增强。

    作为计划经济时期典型的老工业基地,国有企业比重过大、民营经济活力不足一直是困扰吉林省发展的难题。为此,吉林省接连实施了两大改革,着力扭转这一局面。2005年,吉林省用一年时间基本完成国企改革攻坚任务,国企纷纷由单一主体的企业变身为多元主体的股份制企业;2007年,吉林省启动实施民营经济腾飞计划,预期用三年时间,实现民营经济主营业务收入翻番。

    为大力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吉林省放大担保功能,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目前,全省信用担保机构已达到75家,累计担保额达312亿元。新增担保额74.5亿元,新增受保企业823户。实施千户成长工程,由政府与金融机构合作,为千户成长型企业授信额度20亿元,向10家金融机构推荐融资项目近400个,获10亿元信贷支持。同时,吉林省还实施了“万名创业者、万名小老板”培训工程,共培训创业者1.5万人。在技术创新方面,打造一系列创业孵化基地,开展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已为1000户企业提供服务。

    2008年是吉林省实施民营经济腾飞计划的第二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达到8000亿元,较2006年底4550亿元增加345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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