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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实保障移动电话用户资费选择权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03月13日   来源:国务院办公厅

    在电信市场竞争过程中,相关基础电信企业陆续出台多种电信资费方案,逐步降低电信资费水平,受到了广大消费者的欢迎。但是,由于部分新推出的资费方案只面向新入网用户,致使已入网的老用户无法在保留原有号码的情况下直接选择,必须重新换号入网才能使用,从而限制了已入网用户的选择权,有失公平。

    信息产业部高度重视这一问题,积极跟踪研究,在充分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于2006年9月30日发布《关于保障移动电话用户资费方案选择权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移动通信企业在开展业务的过程中,充分尊重用户的自主选择权,在同一移动电话归属地内(俗称“移动电话本地网”)保证本企业同一网络的原有用户,可以在不改变号码的情况下,自主选择使用本企业的所有资费方案(已停止发展用户的除外)。考虑到相关电信企业计费系统实际情况,对确因技术、设备等原因暂时无法实现的,要求其及时向用户解释说明,同时制定具体的改进时间表,并对外公布。

    《通知》发布后,中国移动、中国联通根据《通知》精神,认真部署实施。目前,内蒙古等地已能够完全做到本企业同一网络的所有套餐之间带号互转,大部分省区市已实现本企业同一网络同一平台(智能网平台或非智能网平台)的套餐之间带号互转。其他未能实现的企业也正在积极采取措施,加紧对系统和设备的升级改造,并对外公布了具体实现的时间表。(信息产业部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