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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儿童状况之二:儿童的健康与保健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05月28日   来源:新华社

    二、儿童的健康与保健

    中国政府和社会各界高度重视儿童的健康和保健,为保护儿童的生命和健康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成效明显。 出生与死亡

    1995年,中国人口出生率为17.12‰,出生人口2063万人,人口自然增长率为10.55‰。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是衡量一个国家儿童状况的一项重要指标。据1994年全国妇幼卫生监测报告,中国的婴儿死亡率由五十年代初期的200‰下降到37.79‰,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为46.75‰。1950年至1980年,中国婴儿死亡率的年平均下降速率在5%以上,此下降速率既快于同期发展中国家平均婴儿死亡率下降速率(2.5%),也快于发达国家年平均下降速率(4.6%)。九十年代以来,中国的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的年平均下降速率分别为6.50%和5.85%。目前,没有一个人均年收入和中国相近的国家达到如此水平。

    医疗保健

    中国已建立了符合国情的妇幼卫生服务体系,为实现“2000年人人享有卫生保健”的全球战略目标,遍布于城乡的三级医疗预防保健网,向广大儿童提供卫生保健和计划免疫服务。

    应用价格低廉的疫苗对儿童进行免疫是既经济又有效的预防传染病、降低儿童死亡率的手段。中国自五十年代开始在全国普种痘苗,并在六十年代初成功地消灭了天花这一严重危害儿童健康的传染病。六十年代后,中国开始在大、中城市接种卡介苗、百日咳、白喉、破伤风、麻疹、脊髓灰质炎的疫苗的工作。七十年代每年利用冬春季节开展免疫活动,并于1978年开始在全国范围内普及儿童计划免疫工作。这项工作的开展,有效地降低了相应传染病的发病率和死亡率。

    八十年代,中国积极响应世界卫生组织扩大免疫规划号召,统一了儿童免疫程序,实行预防接种证制度,成立了计划免疫专家委员会,加强对计划免疫工作的技术指导,并与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合作开展冷链建设,使计划免疫得到进一步发展。1985年,中国政府正式宣布,分两步实现普及儿童免疫目标,即1988年以省为单位、1990年以县为单位儿童免疫接种率分别达到85%。1989年和1991年,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世界卫生组织和中国卫生部联合对中国的计划免疫工作进行了两次审评,结果表明,中国按期实现了儿童免疫接种率目标,其中以县为单位计划免疫各种疫苗接种率在90%以上。

    为消灭脊髓灰质炎,中国在加强对儿童常规免疫工作和对脊髓灰质炎监测工作的基础上,自1993年12月至1996年1月每年的12月5日和1月5日,在全国范围内对4岁以下儿童进行了三次六轮强化免疫,每轮免疫儿童约8000万。强化免疫活动的开展,有力地推动了消灭脊髓灰质炎的工作进程。

    中国实施计划免疫工作以来取得了巨大成就,传染病大幅度下降。据全国常规疫情报告资料:1994年麻疹、白喉、百日咳、脊髓灰质炎发病数分别比1978年下降了96.4%、99.4%、99.3%、97.5%;死亡数分别下降了97.4%、99.3%、96.5%、97.7%;1994年上述四种传染病发病总数较1978年减少了约351.7万例,死亡减少约1.3万例。1995年除云南省从外籍过境来滇就医的一名脊髓灰质炎患儿粪便中分离到一株野病毒外,全国尚未从急性弛缓性麻痹病例中分离到脊髓灰质炎野病毒。

    中国计划免疫工作取得的成绩得到了国际社会的高度赞誉。1989年10月16日,当时的联合国儿童基金会执行主任詹姆斯·格兰特将一枚联合国儿童生存银质奖章授予中国卫生部卫生防疫司,以表彰中国在普及儿童免疫工作中所取得的巨大成绩。1994年11月24日和1995年8月8日,世界卫生组织总干事中岛宏博士和世界卫生组织西太区主任韩相泰博士先后致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李鹏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乔石,高度赞扬并肯定了中国取得的成绩,他们代表世界卫生组织对中国在消灭脊髓灰质炎方面所取得的进展表示非常满意,认为在世界卫生领域中国再次发挥了重要作用。

    中国还将降低肺炎和腹泻的死亡率作为儿童医疗保健工作的重要而紧迫的任务。中国卫生部为此制定了《全国儿童呼吸道感染控制规划(1992--1995)》和《腹泻病控制规划(1990--1994)》,通过推广适宜技术、逐级培训、健康教育、管理监测指导系统等措施来降低婴幼儿尤其是农村婴幼儿的死亡率。急性呼吸道感染(AIR)标准病例管理项目已于1994年扩展到全国的2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53个县,腹泻病控制项目已覆盖1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并将急性呼吸道感染标准病例管理和腹泻病防治内容培训推广到300个贫困县,36万多乡村医生接受了培训。

    在中国,1949年以前,新生儿破伤风是新生儿死亡的主要原因。五十年代和六十年代在全国范围内建立了妇幼卫生保健机构,将新法接生作为控制产褥热和新生儿破伤风的主要措施,取得了很大成绩。1993年中国卫生部提出进一步降低新生儿破伤风死亡率,使之达到2000年时的国际消除标准。1995年中国卫生部颁发了《全国消除新生儿破伤风行动计划》,根据调查和监测资料,筛选新生儿破伤风高发地区,并在继续推广严格的新法接生提高住院分娩率的同时,迅速开展对育龄妇女的破伤风类毒素免疫工作。

    营养状况

    中国重视不断改善儿童的营养状况,采取了多种医疗保健措施:建国初期政府在部分地区发放婴儿食品;六十年代、七十年代推广科学膳食制度;八十年代开发辅助食品;九十年代促进母乳喂养、优化膳食模式。儿童营养状况逐步提高,由食物缺乏引起的严重营养不良和严重维生素A缺乏症在中国已很少见。

    自八十年代起,中国一些地区开始使用生长发育图,对儿童的生长趋势进行监测,并通过“社区营养监测”的方法,争取尽早发现问题并及时给予针对性的指导和干预。实践证明,这是一种较为适宜的儿童保健工作方法。

    中国响应世界卫生组织和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的倡议,大力开展促进母乳喂养、创建爱婴医院的活动,将2000年实现以省为单位母乳喂养达到80%作为《九十年代中国儿童发展规划纲要》的一项主要目标,并承诺到1995年创建1000所爱婴医院。为此,中国卫生部于1992年5月向全国发出了《关于加强母乳喂养工作的通知》,并制定有关法规,加强对母乳代用品的销售管理,限制母乳代用品的销售活动。在各级政府的领导下,中国开展了大规模的以创建爱婴医院为主的爱婴行动。到1995年底的三年间,全国已创建2957所爱婴医院,居全球各国创建爱婴医院之首,为全球的爱婴行动作出了积极贡献。中国创建爱婴医院活动得到了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世界卫生组织的高度评价。

    中国还通过加强乡镇卫生院、县防疫站、县妇幼保健院的建设来提高农村儿童的医疗保健水平,改善其营养状况。1991年以来,中央财政投资3亿元,带动全国各级财政和集体经济、农民群众共同筹资86.5亿元。截止1994年底,全国36%的乡镇卫生院、29.8%县防疫站、27.7%县妇幼保健院的建设得到了不同程度的改善。

    调查结果表明,中国儿童营养状况有了相当程度的改善。1995年与1990年相比,5岁以下儿童营养不良发生率下降了23.82%,提前实现了《九十年代中国儿童发展规划纲要》提出的中期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