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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职业教育培养模式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08月27日   来源:国务院办公厅

   工学结合、校企合作在我国教育发展历程中是有传统的。我国古代职业教育的主要形式就是学徒制,注重学生在实践中学习;近代的实业教育也强调工学并进。在国际上,德国的"双元制"实质上就是工学结合、校企合作。澳大利亚、美国、加拿大以及韩国等较为成功的职业教育模式的共同特点之一也是实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

    国内外的职业教育实践都说明,工学结合、校企合作是遵循职业教育发展规律,体现职业教育特色的技能型人才培养模式。实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是职业教育坚持以就业为导向,有效促进学生就业的需要,是减轻学生经济负担,优化职业教育资源,扩大职业教育规模的需要。要应该及时总结、研究和借鉴国内外开展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有关经验,结合我国的国情,大力推进工学结合、校企合作,彻底改变传统的以学校和课程为中心的教育模式,逐步将技能型人才培养模式转变到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路子上来。教育部于2005年8月在天津市召开了工学结合座谈会,于2006年3月印发了《关于职业院校试行工学结合、半工半读的意见》。

    坚持以就业为导向的办学方针,大力推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培养模式,逐步建立和完善半工半读制度,是当前职业教育具有方向性的关键问题。为推进这项工作,教育部拟召开职业教育半工半读试点工作会议,以加快推进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由传统的以学校和课程为中心向工学结合、校企合作转变,加强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促进中等职业学校在校学生最后一年到企业等用人单位顶岗实习,高等职业院校学生实习实训时间不少于半年的规定的落实,帮助学生通过半工半读实现低费或免费接受职业教育。(教育部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