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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示范性职业院校建设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08月27日   来源:国务院办公厅

  加强示范性职业院校建设,是《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提出的加强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决定》提出,要"实施职业教育示范性院校建设计划,在整合资源、深化改革、创新机制的基础上,重点建设高水平的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1000所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和100所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按照这一要求,有关部门经过研究论证提出了示范性职业院校建设计划的实施方案。

  一是实施高水平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建设计划。到2010年,建成1000所生源较好、专业对路、学生就业率高、形成规模效益、可以起到骨干作用的高水平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扩大优质中等职业教育资源,引领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办出特色、提高水平;形成500万在校生和年培训800多万人次的培养培训能力,全面带动中等职业教育的改革和发展,有力推动技能型人才和高素质劳动者的培养和培训。"十一五"时期,中央将投入专项资金30亿元,同时通过地方各级政府安排专项资金、学校自筹、社会投入等多渠道增加投入,重点建设750所高水平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根据区域经济发展状况、不同产业带的需求和职业教育发展水平,围绕扩大优质教育资源,支撑中等职业教育扩大规模,坚持扶优扶强,重点支持办学指导思想明确、办学模式有创新、教育教学改革成效卓著、专业设置对路、教育质量高、毕业生就业好、招生人数持续增加、具有较好的办学基础和一定办学规模的学校。项目建设资金将针对学校的实际需要,特别是办学薄弱环节,用于学校骨干专业实验实训设备的配置和更新,以及建设教学用房和其他教学设施等方面。

  二是实施高水平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十一五"时期,中央财政重点扶持建设100所与经济社会发展联系紧密、学校定位准确、办学实力雄厚、就业率高、辐射能力强、具有一定国际影响,在深化改革、创新体制和机制中起到示范作用的高水平高职院校,使100万在校生直接受益,为社会提供各类培训200万人次,带动高职教育整体水平得以提升。项目建设要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专业建设为核心,由中央、地方政府、学校共同投入,其中中央财政投入专项经费25亿元。根据经济带、产业带布局,考虑各地区经济发展需求和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水平,重点支持综合办学水平领先的高职院校。中央财政重点支持100所院校500个专业的建设,重点改善教学实验实训条件、培养和引进专业带头人、开发优质课程以及公共教学资源库,显著提高建设院校的人才培养能力,带动高职院校教育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模式创新。2006年,计划在全国高等职业院校中遴选若干所进行试点,在总结试点工作的基础上,从2007年开始再逐步推开。(教育部、财政部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