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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职业教育培训和就业相结合有关政策简介
《关于印发<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和<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51号 )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08月27日 来源:国务院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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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规定:取得中等教育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的人员,或高等院校交通运输专业应届毕业生可直接报名参加机动车检测维修士考试。(人事部提供)
(责任编辑: 常黎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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