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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项目检查验收办法》(农科教发[2004]6号)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08月27日   来源:国务院办公厅

    《办法》规定:阳光工程验收采取基层检查和上级核查的方式来开展。基层检查以县为主,对每个培训项目逐项进行检查验收,了解农民的培训就业情况。上级核查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重点了解培训和转移台账的真实性。检查验收中发现的问题要限期改正。对弄虚作假、擅自改变资金用途、挤占挪用套取财政补助资金的将严肃查处。(农业部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