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大力发展职业教育 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相关政策>> 加强农村职业教育培训有关政策简介
 
《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农科教发[2004]4号)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08月27日   来源:国务院办公厅

    《办法》规定:阳光工程培训工作坚持以"政府推动、学校主办、部门监管、农民受益"为原则,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农民转移到非农领域就业为目标,重点支持粮食主产区、劳动力主要输出地区、贫困地区和革命老区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前的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经费实行政府和农民个人共同分担的投入机制。各级财政要安排专项经费扶持培训工作,地方财政扶持资金与中央扶持资金统筹使用。(农业部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