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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省区市七方经济协调会的举办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06月18日   来源:近代以来重庆100件大事要览


2004年2月,重庆市党政代表团赴四川省访问考察,双方主要领导举杯共庆“1+6”协议的签订

    六省区市七方经济协调会是四川、云南、贵州、广西、西藏、重庆、成都等西南主要省区市联合成立的一个开放性、松散型的区域经济协调组织。成立该协调会的主要目的,是六省区市七方联合起来,从西南地区的实际情形出发,扬长避短,发挥优势,在各方的经济协调中贯彻改革开放精神,探索出一条搞活和开发落后地区经济的新路子,把西南地区建设成为既可以独立存在,又能支援全国建设的现代化基地,使西南地区的各族人民尽快地富裕起来。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中国的各项改革事业深入发展。富有创新和开拓意识的重庆人,在重庆刚被中央确定为全国第一个城市综合试点改革的1983年底,就向在重庆视察工作的中央领导率先提出了联合开发西南的初步设想,得到中央领导的同意。之后,中央领导又在贵阳主持召开了川、滇、黔、渝“三省四方”党政负责人座谈会,进一步统一认识,从而促成了中国第一个跨省区的经济协调组织的筹建。1984年4月15日至19日,四川、云南、贵州、广西、重庆四省区五方经济协调会议第一次会议在贵阳召开。会议根据中央领导在视察西南地区时提出的关于加速开发西南地区经济的指示精神和先前各方达成的一致意向,正式由参会各方成立了“四省区五方经济协调会”。之后的1986年和1990年,西藏藏族自治区和成都市也先后加入,“四省区五方经济协调会”也相继更名为“五省区六方经济协调会”、“五省区七方‘ 经济协调会”。1997年重庆直辖后,重庆的身份变为直辖市,该会遂再次更名为“六省区市七} 方经济协调会”。该协调会的成立,开创了我国I跨省区市区域经济合作的先河,并在中国改革I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设与发展中,起了重要的推动作用;从某种意义上讲,它也是世纪之交党中央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先河。

    “六省区市七方经济协调会”,由各方党委、政府领导为正副团长的代表团组成,以贵州、重庆、云南、四川、广西、西藏、成都轮流担任主席方,下届主席方为应届副主席方。协调会每年召开一次由各方党政领导参加的高规格例会一次,会议主席由主席方党委或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同时也邀请中央、国务院有关部委和相邻省区的领导、有关专家学者参加。例会的主要任务是研究和商定区域经济合作的重大问题及其解决这些问题的方针政策,加大协调力度,为各方行业、企业和地区的合作创造条件。会议期间商定的合作项目,在例会闭会后.由各省区市的经协和政府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和落实。除此之外,还专门在重庆西南经济区协作大厦内,设有各方代表共同参加的联络处,以负责协调闭会后的联络工作,督促协调项目和协议的实施。

    “六省区市七方经济协调会”,虽不是一级行政机构,但它遵循自愿互利,从实际出发,取长补短,发挥各自优势,积极开展经济技术合作的宗旨,遵照“自力更生,多方联合,国家支持,共谋振兴”的工作方针和“平等协商,轮流坐庄,各方都有否决权”的组织原则,以新的组织形式、新的指导方针、新的工作方法和新的联合内容,围绕开发大西南资源和培育区域市场体系这两篇大文章,在宏观上从搞活经济中带共性的政策、措施入手,研究和探索西南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并向党中央、国务院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把地方的力量和国家的支持结合起来,推动横向经济的联合与协作,发展西南地区与沿海及其他经济区的经济联系,促进区域内外的优势互补,发展区域经济。据不完全统计,到1999年底止,七方共签署合作项目17 053项,合作金额达650.93亿元,创造了可观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与此同时,重庆还开展了与长江沿岸中心城市的经济协调,在重庆的倡导下,1985年12月25日,重庆、武汉、南京、上海四个长江沿岸的中心城市在重庆成立了“长江沿岸中心城市经济协调会”。之后,长江沿岸的其他城市如攀枝花、宜宾、泸州、涪陵、万县、宜昌、岳阳、九江、安庆、铜陵、芜湖、扬州、镇江、南通、合肥、宁波等22个城市也相继加入,从而开创了联合开发长江经济带的先河,为推动长江流域经济的腾飞奠定了坚实的组织和物质基础。

    重庆直辖后,继续高举区域经济合作的大旗,特别加强了与相邻各省如四川、贵州的携手合作。2004年2月,中共重庆市委书记黄镇东、市长王鸿举率重庆市党政代表团赴四川省访问考察,双方签订了《关于加强川渝经济社会领域合作,共谋长江上游经济区发展的框架协议》以及涉及交通能源、基础设施、旅游、农业、广电、文化、警务联勤等方面的6个专题合作协议(即1+6协议)。一年后的2005年2月,中共四川省委书记张学忠、省长张中伟率四川省党政及经贸代表团回访重庆,就落实“1+6协议”达成共识。 (唐润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