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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江等五县改置民族自治县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06月18日   来源:近代以来重庆100件大事要览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成立大会会场

    重庆是一个多民族的直辖市,在这片广袤的土地上,居住着汉族、土家族、苗族、回族、蒙古族等55个民族(缺乌兹别克族)。据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统计,全市少数民族人口197.3万人(其中包括未识别民族154人,外国加入中国籍5人),占全市人口总数的6.4%,较全国少数民族人口所占全国人口总数的比例还大。在重庆的少数民族中,人口在100万人以上的有土家族,50万人以上的有苗族,l万人以上的有回族,5 000—10 000人的有蒙古族,1 000—5 000人的有藏族、维吾尔族、彝族、布依族、朝鲜族、满族、侗族、白族、佤族、仡佬族等11个民族,人口在1 000人以下的有瑶族、哈尼族、哈萨克族、傣族、黎族、拉祜族等39个民族。

    1982年第三次全国人口普查时,原川东南(今渝东南)五县先后向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分别呈递了要求建立土家族苗族自治县、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土家族自治县的报告,并由四川省人民政府转报国务院,得到批准。1983年4月,撤销秀山县,改置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5月,撤销酉阳县,改置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11月,撤销黔江县、彭水县、石柱县,分别改置黔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从而实现了民族区域自治。1988年,该5个民族自治县一齐划归新成立的四川省黔江地区。重庆直辖后,随黔江地区并人重庆市。

    为了建立符合直辖市体制要求的行政管理体制,经国务院批复同意,于2000年撤销黔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设立黔江区。但鉴于黔江区所辖区域仍为原黔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范围,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决定,黔江区仍比照民族自治地方,享受国家、市里规定的民族优惠政策及扶贫开发政策。

    土家族为渝东南黔江区、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的主体民族,在渝东北有聚居的奉节云雾土家族乡、长安土家族乡、龙桥土家族乡,万州恒合土家族乡,云阳清水土家族乡,忠县磨子土家族乡,巫山红椿土家族乡、邓家土家族乡。此外,除城口以外的其他区、县(市),都有散居的土家族。苗族为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和黔江区的主体民族,在万盛、綦江、永川、江津、南川有聚居的村落,其他各区、县(市)都有散居的苗族。其他少数民族均为杂散居。

    重庆直辖之初,渝东南民族地区的各级政府和广大干部,针对其处于老、少、边、穷地区,生态环境和农业基础设施差,交通不便,信息不灵,其经济发展总体水平落后,人民生活水平较低的情况,提出了“宁愿苦干,不愿苦熬”的黔江精神。其精神实质就是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始终把工作重点放在发展经济和帮助群众脱贫致富上,坚持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真抓实干,力戒空谈的原则,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实施“科教兴农”战略,发挥资源优势,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加速资源优势向商品优势、产业优势和经济优势的转化,逐步形成产业布局合理、资源优化配置的具有民族地区特点的经济发展新格局,开创了民族地区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新局面。(民宗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