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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完善各级防控机制 落实公共卫生安全预案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09月10日   来源:教育部

    近年来,在教育部的指导下,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在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随着贵州省"两基"攻坚目标的实现,以及"农村寄宿制工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薄弱学校改造工程"等项目的顺利推进,全省农村学校的办学条件得到了较大的改善,学校公共卫生防控能力得到了一定的提高,学校突发公共卫生防控工作取得了一定的进步。

    2006年,按照教育部制发的《教育系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贵州省教育厅制发了《贵州省教育系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并于4月举办了两期"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人培训班",对各市(州、地)教育局、高等学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分管领导和具体负责人进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学校常见传染病预防控制知识等相关知识的培训,共有225人参加了培训。2006年底,教育厅编印了《学校卫生工作文件汇编》2.5万册,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进行了全覆盖的配发,以方便他们学习和使用,加强能力建设。

    2007年初,教育厅制发了《贵州省教育厅关于2006年全省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情况通报》,在综合分析我省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主要类型、流行因素、多发季节、分布区域等特点的基础上,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深刻认识学校卫生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高度重视学校卫生防疫和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将其作为构建和谐校园的重要内容,纳入学校常规管理,常抓不懈;建立健全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机制,明确任务和责任,校长负总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学校卫生防疫和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落到实处。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主动查找本地、本校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制定有针对性的宣传、培训、教育计划,并与学校健康教育工作紧密结合,加强对广大师生的宣传教育力度,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培养学生的健康意识,着实提高本地、校传染病和食物中毒防控工作的能力。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结合"贵州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薄弱学校改造工程"等教育工程的实施,采取切实措施,将学校食堂、饮水设施、卫生室、厕所卫生设施的建设与改造统一纳入工程规划,并主动加强与当地卫生、食品、发展改革、水利等部门的联系,积极争取支持,努力做好学校卫生防疫和食品卫生基础设施的建设改造工作。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在每年3月和9月进行开学前学校卫生防疫和食品卫生安全常规检查、自查工作,加大整改力度,要求各级各类学校利用假期进行整改,不断完善基础设施,并针对春秋两季传染病、夏秋两季食物中毒高发的特点,有针对性的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并将其作为春、秋两季开学前的常规工作抓实、抓好。

    根据《教育部办公关于2007年做好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的第一次预警通知》要求,结合该省情况,制发了《贵州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07年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的第一次预警通知》,并转发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07年做好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的第二次预警通知》,针对近段时间省内学校传染病流行特点,教育厅将与省卫生厅联合制发《贵州省卫生厅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为更好落实《教育系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试行)》等文件精神,规范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工作,加强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信息网络建设,有效防治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确保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进一步完善贵州省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制度,今年初教育厅制发了《贵州省教育厅关于规范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通知》,并按照教育部"教育系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系统"相关要求,制发了《贵州省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单(食物中毒专用)》、《贵州省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单(传染病专用)》,要求各市(州、地)建立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人信息库,并按要求统一规范报送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同时,我厅建立了由各市(州、地)教育局、高等学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以及省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省级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人信息库,各市(州、地)也相应建立了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人信息库。

    近两年来,教育厅进一步加强了学校传染病和食物中毒防控工作的常规检查和专项督导检查的力度。从今年起,将在每年3月和9月开学前加大常规检查的力度,要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在此期间认真开展自查工作,市(州、地)教育行政部门开展检查,省教育厅进行抽查。今年3月,教育厅组织有关专家,对2个地区25所大、中、小学及幼儿园开展了春季开学前抽查,并将抽查结果进行全省通报。

    今年4月,根据《卫生部教育部关于开展全国学校卫生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教育厅与省卫生厅制发了《贵州省卫生厅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学校卫生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布置全省学校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专项检查,目前各级各类学校已经完成了自查自纠工作,下半年将由卫生、教育行政部门集中进行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