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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推进资源与环境有偿使用制度改革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06月13日   来源:财政部

    为加快建立有利于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财税制度,推进经济增长方式实现根本性转变,针对廉价或无偿使用资源造成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日益加剧的问题,启动了以煤炭资源为试点的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改革以深化煤炭资源探矿权采矿权有偿取得和建立煤炭资源勘查、开发合理成本负担制度为核心;以加大煤炭资源勘查的支持力度,完善煤炭资源税费政策,加强煤炭资源开发管理和宏观调控,促进煤炭资源合理有序开发,不断提高煤炭资源回采率为目标。改革的政策措施主要有五个方面:一是严格实行煤炭资源探矿权、采矿权有偿取得制度;二是将煤炭资源勘查作为中央财政地质勘查基金(周转金)支持重点;三是建立煤矿矿山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责任机制;四是合理调整煤炭资源税费政策;五是加强煤炭资源开发管理和宏观调控。此项改革是财税政策推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重要举措。国务院召开全国电视电话会议对试点改革工作进行了动员和部署,从2006年起,试点改革工作在山西、内蒙等8个煤炭主产省全面推开,相关配套政策均已出台。2007年底,将对试点工作进行评估、总结提出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的政策建议。

    针对当前部分企业肆意排污而不顾忌环境成本,环境保护缺乏内在约束和激励机制的问题,财政部提出了以排污权有偿取得和排污权交易改革为突破口,推进环境有偿使用制度改革的总体思路。具体是:在“总量控制”的前提下,实行排污权有偿取得,政府将排污权有偿出让给排污者,改变目前企业随意排污而不顾忌成本的状况,同时允许排污权进行交易,以使企业在利益的驱动下,珍惜有限的排污权,减少污染物的排放,并可因减少排放而受益。排污权有偿取得和排污权交易改革涉及体制改革,十分复杂,初步考虑,拟在某一行业或某一流域内先行试点,在探索经验的同时,抓紧相关政策的建立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