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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和优化中央政府投资规模和使用结构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06月13日   来源:财政部

    一、相机调整中央政府投资规模,合理把握项目预算下达进度

    政府投资是国家调控宏观经济的重要手段。2006年,根据经济运行情况相机调整中央政府投资规模。年初,考虑到经济增长偏快,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偏大,为给社会发出一个明确的信号,防止经济增长由偏快转为过热,国家适当调减了中央政府投资规模,从2005年的1254亿元压缩到1154亿元,净压缩投资100亿元。年末,根据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以及环保等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考虑财力增长的情况,在年初中央政府投资规模1154亿元的基础上,增加中央预算内投资100亿元,主要用于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保项目。至此,2006年中央政府投资总规模达到1254亿元。

    在调整中央政府投资规模的同时,中央财政充分运用项目预算下达进度配合国家宏观调控。年初,考虑政府投资规模有所压缩,投向基本趋于稳定,为确保重点支出的需要,中央财政按照正常进度下达项目预算,特别是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项目、有利于结构调整和技术创新的项目,优先安排下达。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上半年整个固定资产投资强劲反弹,投资增速达到29.8%。针对这种经济形势情况,自5月份开始,中央财政又适度放缓了经营性和准经营性项目预算下达进度,对全社会投资增长起到了引导作用。

    二、进一步优化中央政府投资结构,保证重点项目支出

    2006年,按照科学发展观和建立和谐社会的要求,进一步调整和优化中央政府投资结构和方向,将更多的财政资金投向公共服务领域,重点体现"三个加强",即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社会事业发展和加强区域协调发展等经济社会发展的薄弱环节。2006年,在1254亿元中央政府投资中,用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比例达到48.3%,比2005年提高3.6个百分点;用于西部大开发的比例为41%,比2005年提高0.8个百分点;在600亿元国债项目资金和新增预算内投资中,用于社会事业的比例为11.7%,比2005年提高2.3个百分点。

    三、加强管理强化预算约束,促使项目预算管理精细化、科学化和规范化,提高政府投资效益

    一是严格预算审核,把好项目预算下达关。重点审核项目是否符合资金安排的原则,是否优先安排重点项目,是否符合预算规范管理的要求,是否具备下达预算的条件等。凡不符合上述条件的项目,一律退回重新安排调整。2006年退回项目涉及资金达几十亿元。

    二是充分发挥财政驻各地专员办、各级投资评审等机构的作用,加强对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的核查,把好项目预算执行关。据统计,2006年全国各级投资评审机构共审出不合理资金300多亿元,为严格项目预算管理、节约财政资金发挥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