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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06月13日   来源:

    2006年,全国财政预算安排社会保障支出3977.54亿元,实际执行4337.65亿元,较2005年增长17.3.%,主要用于支持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扩大就业等项工作。

    一、支持完善基本养老等社会保险制度

    经国务院同意,2006年财政部会同劳动保障部确定天津、山西、上海、山东、河南、湖北、湖南、新疆等8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扩大做实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试点工作。目前,国务院已经批准了8省(自治区、直辖市)试点方案,试点工作正在有条不紊地进行之中。为支持做好试点工作,中央财政安排了试点专项补助资金50亿元。在完善制度的同时,为了更好地保障企业离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2006年,国务院再次提高了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中央财政对财政困难的老工业基地和中西部地区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所需资金,通过专项转移支付给予了大力支持。在各级党委、政府领导下,地方各级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周密安排,精心组织,认真做好本地区的调标工作,切实把中央对企业离退休人员的关怀落到实处。各地2006年的养老金调标工作已全部落实到位。近年来,中央财政进一步加大了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支持力度,用于确保企业离退休职工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2003—2005年,全国财政共安排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补助1644.2亿元,其中仅中央财政就安排了1546.84亿元。2006年,全国财政社会保险基金补助实际执行1035.12亿元(基本是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补助),其中中央财政安排774亿元(含做实个人账户试点补助和调标补助),较2005年增长42%(见下图)。

2003—2006年全国及中央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补助情况

    此外,财政部还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意见,并就关闭破产和困难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办法及资金来源等问题提出了具体办法。

    二、加强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

    社会救助制度是社会保障体系的最后一道防线,与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关系最为密切。2006年,各级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制度,增加投入,规范管理,在健全社会救助体系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一是积极探索建立和完善低保与就业再就业政策的衔接配套措施,合理确定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拉开与最低工资标准、失业保险金标准间的距离,着手建立“低保对象有进有出、补助水平有升有降”的良性工作运行机制。2003—2005年,全国财政共安排低保补助专项资金527.83亿元,其中中央财政安排306亿元(见下图)。2006年,全国财政低保补助支出实际执行214.61亿元,其中中央财政安排136亿元,较2005年增长21.43.%(见下图)。据民政部统计,截止2006年底,全国低保对象2241万人,低保标准170元,月平均补差标准83元/人·月。二是规范和完善农村五保供养制度,探索建立农村低保制度。各地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农村五保供养条例》,科学制定五保供养标准,合理安排资金,妥善解决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的突出困难。一些地区结合本地实际,在规范现有农村特困群众社会救助制度基础上,积极探索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三是继续支持中西部地区农村医疗救助制度建设和困难地区城市医疗救助试点工作。2006年,中央财政为此分别安排专项补助资金9.5亿元和4.8亿元。四是完善救灾工作管理体制,及时安排救灾资金。2006年,全国财政特大自然灾害救济补助支出实际执行68.13亿元,其中中央财政支出51.02亿元,较2005年增长20%。

2003—2006年全国及中央财政对城市低保资金补助情况

    三、落实各项就业政策,解决并轨遗留问题

    2006年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36号)精神、实施新一轮就业再就业政策的第一年。一年来,各级财政部门按照各级党委、政府要求,积极主动工作,支持就业再就业工作顺利开展。一是完善政策体系,从制度上保证各项就业再就业工作顺利开展。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对加强就业再就业资金管理、税费减免、小额担保贷款、适当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试点等政策进行了细化和完善。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也都出台了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和办法。二是加大投入力度,满足就业再就业工作资金需要。2006年,全国财政就业补助资金实际执行338.52亿元,其中,中央财政安排234亿元(含小额担保贷款贴息资金2.2亿元),重点向中西部地区和老工业基地倾斜,并对北京、上海等东部沿海7省(直辖市)开展进城务工的跨省份外来农村劳动者职业介绍和职业培训给予了一定支持。三是开展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试点,拓展失业保险基金使用渠道。财政部会同劳动保障部选择北京、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和广东等东部沿海7省(直辖市)进行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试点。目前,试点工作正在进行当中。四是推进就业补助资金绩效考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财政部在今年下拨地方就业补助资金的文件中,对就业补助资金绩效考核评价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多次组织调研了解就业再就业政策落实情况,督促和指导地方做好相关工作。据劳动保障部统计,2006年全国实现新增就业1184万人,其中,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再就业505万人,“4050”人员再就业147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