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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收支分类改革顺利推进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06月13日   来源:财政部

    我国原有的预算科目体系是与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建设型财政管理体制相适应的,但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公共财政体制的逐步确立,以及各项财政改革的不断深入,弊端也越来越明显:与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职能转变不相适应;政府职能活动无法通过预算完整反映出来;财政管理科学化和信息化受到制约;财政预算管理和监督功能弱化;不利于财政经济分析与决策以及国际比较等。

    为解决原预算科目体系存在的问题,财政部从1999年底开始启动政府收支分类改革的研究工作,2005年选择了部分地方和部门进行模拟试点。2005年12月27日,经国务院批准,政府收支分类改革正式进入实施阶段。

    改革主要包括三方面内容:第一,对政府收入进行统一分类,全面、规范、明细地反映政府各项收入来源。在原来一般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债务预算收入的基础上,将预算外收入和社会保险基金收入纳入了政府收支分类范畴,并按照科学标准和国际通行做法重新划分。第二,确立新的政府支出功能分类,以便清晰反映政府职能活动的支出总量、结构与方向。新的支出功能分类不再按经费性质设置科目,而是按政府的职能设置,如国防、教育等。第三,确立新的政府支出经济分类,明细反映政府各项支出的具体用途。如政府教育支出,究竟是盖了校舍、买了设备还是发了工资,可通过经济分类来反映。

    新的政府收支分类解决了支出预算"外行看不懂、内行说不清"的问题,有利于完整、清晰地反映政府收支规模和教育、科技、农业、社会保障等政府重要职能活动,而且还有利于提高预算透明度,合理配置政府资源,从源头上防治腐败。

    新的政府收支分类虽从2007年预算编制正式使用,但主要工作体现在2006年,这是2006年我国财政体制改革的重点。各级财政部门都将其作为头等大事来抓,认真制定了工作计划,各项工作有条不紊。一是及时出台改革方案,精心设计报表软件。为配合改革方案的理解与执行,财政部门组织编写了《政府收支分类改革问题解答》等相关材料,研究制定了各类预算表格和参考样表,完成了相关报表软件的修改设计工作。二是全面进行改革动员,扎实组织业务培训。初步统计,从2月份财政部启动培训到6月份培训基本结束,仅各级预算、国库、信息网络中心、财政监察专员办以及各部门、各预算单位组织的业务培训,就达数十万人次,是历次财政改革之最。三是以新旧科目衔接为龙头,成功实施预算执行数据转换。为顺利实现新旧科目的平稳过渡,财政部研究制定了新旧科目对照表。各地区和各部门在此基础上,均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本地区、本部门的新旧科目转换对应关系表等,确保了旧科目到新科目有迹可循、新科目到旧科目有史可查。

    经过各地区和各部门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政府收支分类改革的总体进展情况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