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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荒漠化土地现状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06月14日   来源:林业局

    2004年,全国荒漠化土地总面积为263.62万平方公里,占国土总面积的27.46%,分布于1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498个县(旗、市)。主要分布在新疆、内蒙古、西藏、甘肃、青海、陕西、宁夏、河北8省(自治区),面积分别为107.16万平方公里,62.24万平方公里、43.35万平方公里、19.35万平方公里、19.17万平方公里、2.99万平方公里、2.97万平方公里、2.32万平方公里,8省(自治区)荒漠化面积占全国荒漠化总面积的98.45%;其它10省(自治区、直辖市)占1.55%。

    干旱区荒漠化土地面积为115万平方公里,占荒漠化土地总面积的43.62%;半干旱区荒漠化土地面积为97.18万平方公里,占荒漠化土地总面积的36.86%;亚湿润干旱区荒漠化土地面积为51.44万平方公里,占荒漠化土地总面积的19.52%。

    风蚀荒漠化土地面积183.94万平方公里,占荒漠化土地总面积的69.77%;水蚀荒漠化土地面积25.93万平方公里,占9.84%;盐渍化土地面积17.38万平方公里,占6.59%;冻融荒漠化土地面积36.37万平方公里,占13.80%。

    轻度荒漠化土地面积为63.11万平方公里, 占荒漠化土地总面积的23.94%;中度为98.53万平方公里,占37.38%;重度为43.34万平方公里,占16.44%;极重度为58.64万平方公里,占2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