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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扶贫资金绩效考评制度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09月23日   来源:国务院办公厅

  为解决资金和权力到省后,扶贫任务和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有关部门制发了《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考评试行办法》,从2006年起对各省财政扶贫资金绩效情况进行考评,以期落实责任,鼓励先进,鞭策后进。

  绩效考评的目标是创新机制,落实责任,强化监督,保证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绩效考评遵循客观、公正、公开、规范的原则;权责统一的原则;有利于资金整合的原则。

  绩效考评的主要内容包括扶贫开发成果、财政扶贫资金管理情况、扶贫项目管理情况以及省级财政扶贫资金预算安排情况。设定的考核指标依据主要有:绝对贫困人口减少进度、低收入贫困人口减少进度、资金到位情况、省(区、市)本级财政预算安排扶贫资金情况、财政扶贫资金用于整村推进的比例、年度项目计划完成情况、财政扶贫资金使用和管理的违章违纪情况等。(财政部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