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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对贫困农户的金融服务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09月23日   来源:国务院办公厅

    2006年8月,有关部门发布了《关于改进和加强对农民工金融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特别强调金融机构要向参加职业教育培训的农民工或农村适龄青年提供商业性助学贷款服务,向吸纳农民工就业的企事业单位提供信贷支持。此外,有关部门在制定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资金支持方案时,还通过政策微调,增加了对西部贫困地区部分农村信用社的资金支持额度。微调后,西部12省(区、市)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资金支持额度增加27亿元,国家扶贫工作重点县增加14亿元。(人民银行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