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财政为支持中西部贫困地区建立农村中小学教职工工资保障机制,从2001年起,每年安排农村教职工工资转移支付资金50亿元。同时,各地积极采取措施,调整农村中小学教职工工资管理体制,核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合理调度资金,加大清欠力度,使贫困地区教职工工资拖欠情况有了明显好转。此外,中央财政在安排师范教育经费时,也注意向贫困地区倾斜,加大了对这些地区的支持力度。(教育部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