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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少生快富”扶贫工程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09月23日   来源:国务院办公厅

  "少生快富"扶贫工程试点的内容是:在贫困地区,对按政策规定可以生育三个孩子而自愿少生一个,并采取永久性节育措施的夫妇给予3000-5000元的一次性奖励,并引导和帮助这些家庭把奖励资金用于发展生产,以加快其脱贫致富步伐。

  2000年4月,宁夏在西海固贫困地区进行了"少生快富"扶贫工程试点,取得明显成效。2004年3月,有关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在西部地区开展"少生快富"扶贫工程试点工作的意见》,将试点范围扩大到云南、青海。

  2005年初,有关部门下发《关于加强扶贫开发与计划生育工作结合鼓励贫困户少生快富的通知》,要求把"少生快富"扶贫工程与扶贫开发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一是把"少生快富"扶贫工程纳入扶贫规划,统筹安排。二是在整村推进、培训转移以及产业化扶贫等重点工作中,优先安排并组织计划生育贫困户实施相关项目。各地根据通知要求因地制宜,积极探索,极大地促进了扶贫工作的开展。截至2005年10月,宁夏、青海、云南三省(区)共有17.7万户家庭参加了"少生快富"扶贫工程,累计兑现奖励金1.93亿元。内蒙古、新疆、甘肃、河北等地自行开展了"少生快富"扶贫工程试点,效果明显。甘肃、河北等地制定了在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整村推进"过程中组织实施"少生快富"扶贫工程项目的办法。

  2006年,有关部门将在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全面实施"少生快富"扶贫工程,真正使其惠及千家万户。(人口计生委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