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2006年,有关部门安排4亿元国债资金用于中西部地区502个县级和336个乡(镇)中心计划生育服务站建设,以解决农村贫困地区无计划生育服务用房以及建筑面积与国家建设标准相差较大的服务站的新建或改扩建问题。此举改善了农村基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条件,明显增强了计划生育服务站为广大农民群众提供优生优育、生殖健康服务的能力。(发展改革委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