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规定:一、把做好贫困地区劳动力培训促进就业工作摆上重要位置;二、积极主动加强与扶贫部门的沟通和协调;三、加强监管,切实提高培训质量;四、搞好对贫困地区劳动力的就业服务;五、加强对贫困地区劳动力权益维护。(劳动保障部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