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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的实施意见》(计投资[2001]2543号)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09月23日   来源:国务院办公厅

    《意见》规定: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工程是新世纪扶贫工作和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重要举措。试点工作要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坚持“政府引导,群众自愿,政策协调,讲求实效”的指导方针。努力做好群众动员和政策配套等项工作,做到综合规划,统筹安排;易地扶贫搬迁工程要在国务院的统一领导下,由有关省区政府负责组织实施。要做到责任明确、任务落实、政策配套、资金到位。(发展改革委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