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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03月19日   来源:国务院办公厅

    2006年,国家财政继续支持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开展业务,配合有关方面制定了《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公司受偿债权管理办法》和《个人债权及客户证券交易结算资金专项审计管理办法》,明确了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公司的税收优惠政策,支持保护基金公司设立阶段性持股证券公司作为证券公司风险处置平台。设立了中国期货投资者保障基金,制定了《期货投资者保障基金管理暂行办法》。

    为进一步完善防范处置金融风险的长效机制,研究完善国家对金融机构债权和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的收购政策,明确了住房公积金、农村养老保险基金等敏感类机构作为正常经纪业务客户债权的收购政策。2006年12月7日,《金融企业财务规则》正式出台,该规则不仅理顺了农村信用社等机构的财务管理体制,而且强调了财务风险管理,使金融企业财务管理从行政审批模式转变为引导金融企业自主加强财务风险管理,为金融企业稳健经营提供了财务制度保障。(财政部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