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4月28日,人民银行上调金融机构贷款基准利率,其中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上调0.27个百分点,存款利率保持不变。2006年8月19日上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其中金融机构一年期存款、贷款基准利率各上调0.27个百分点。上调利率对于抑制贷款需求起到了一定效果,也有利于遏制过度投资。
同时,人民银行会同银监会多次召开“窗口指导”会议,要求商业银行合理均衡发放贷款,调整贷款结构,严格控制对过度投资行业的贷款,同时加大对中小企业、就业、助学、农民工和非公经济等薄弱环节的信贷支持。(人民银行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