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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配套政策颁布实施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03月19日   来源:国务院办公厅

    历时两年研究制定的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颁布实施。制定了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配套政策实施细则,其中多项已发布实施。

    加大科技投入。2006年,有30个省份、20个国务院部门以及军队系统召开了科技大会,对科技工作进行部署,制定了本地区、本部门的科技发展规划,提出了建设创新型省(区、市)的发展目标,全社会科技投入大幅提高。初步统计,2006年全社会R&D总支出达3000亿元,比上年增长22%,占GDP的1.4%;政府科技拨款稳步增加,其中中央财政科技拨款达774亿元,比上年增加29.2%。有14个省市财政科技投入增长率超过50%,多数省市财政科技投入经费比上年增长一倍以上,其中,科技三项费增幅为31%,科学事业费增幅为15%,其它专项经费增幅为42%。

    完善支持企业创新的财税政策。一是适时出台了有关促进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职工教育以及创新基金发展等税收政策,促进企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通过专项进口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科技创新。二是研究提出了与《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配套的进口税收政策,支持企业加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对承担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国家科技计划重点项目、国家重大技术装备研究开发项目和重大引进技术消化吸收再创新项目的企业进口国内不能生产的关键设备、原材料及零部件给予进口税收政策优惠。三是通过进口暂定税率的调整推动技术进步。对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先进制造业以及生产制造节能产品需要的部分关键设备和零部件,以暂定税率的形式,适当降低进口关税税率,如计算机直接制版机器、纺机零部件等。适度降低关税不仅有利于促进进口,还将对多个生产领域的技术改造和创新以及节能工作发挥积极作用。(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