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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农村地区的信贷投入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03月19日   来源:国务院办公厅

    发放再贷款,增强农村信用社信贷支农能力。人民银行发放支农再贷款1288亿元,其中1176亿元投放到中西部地区及其他粮食主产区。

    对农村信用社执行较低的存款准备金率,引导农村信用社加大信贷投放力度。2006年,人民银行先后3次上调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共1.5个百分点,而农村信用社存款准备金率只提高0.5个百分点,对保持和增强农村信用社信贷支农能力,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农村信用社推广农户小额信用贷款、联保贷款。目前,全国农村信用社农户贷款余额达到8000多亿元,其中,小额信用贷款1800多亿元,农户联保贷款1100亿元,其他农户贷款6000多亿元。我国约有2.3亿农户,真正有贷款需求的农户大约为1.2亿户,其中获得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服务的农户数达7072万户,占到全国农户总数的31.2%,占有贷款需求且符合贷款条件农户数的近60%。实践证明,小额贷款业务是农村金融机构满足农村金融需求,促进农村经济发展行之有效的一种方式。与其他发展中国家相比,我国农户贷款覆盖面处于较高水平。

    促进邮政储蓄资金回流农村。邮政储蓄新增转存存款利率从4.131%下调到1.89%;新增存款由邮政储蓄机构自主运用。对2003年8月1日前的邮政储蓄转存人民银行存款,实行5年内按比例逐年转出的政策。邮政储蓄转存款政策的调整,有利于吸引邮储资金回流农村,减少农村资金外流,扩大农村金融机构信贷资金来源。目前,邮政储蓄7000亿元的转存款中,已有5000多亿元实现自主运用。(人民银行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