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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03月19日   来源:国务院办公厅

    2006年,国家不断加大农村卫生投入力度,积极稳妥地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队伍建设,深入开展城市对口支援农村卫生工作,在缓解农民“看病难、看病贵”方面取得新进展。

    加大农村卫生投入。2006年8月,卫生部与国家中医药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4部委联合印发《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将共同出资216亿元,用5年左右时间,逐步改善农村医疗卫生服务条件。2006年国家安排专项建设资金27亿元,支持了6108个乡镇卫生院和县级医疗机构项目建设。

    积极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全国已有1451个县(市、区)开展了试点,占县(市、区)总数的50.7%,实际参加合作医疗的人口4.1亿人,占全国农业人口的45.8%,参合率为80.5%。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参合农民的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10元提高到20元。全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总额为203.13亿元,合作医疗基金支出122.72亿元。

    加强农村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在中西部地区启动农村卫生人员培训项目。开展了中西部22个省份的乡镇卫生院急诊医师、卫生院院长和乡村医生急救基本知识培训,共培训44.44万人,中央财政安排资金共计3.325亿元。

    加大城市卫生支援农村力度。组织开展了“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选派万名医师到县医院和乡镇卫生院开展医疗服务和技术培训。“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项目扩大到西部11个省份的375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11个省份的医疗队员已派驻到1300余所受援卫生院开展工作。

    保障农民用上放心药。提出“加强农村药品监督网络建设,促进农村药品供应网络建设”的任务,确定北京、江西、陕西、成都为试点地区,黑龙江、吉林、福建、山东、重庆、四川、甘肃等省(市)为重点联系地区。目前,全国已有84%的行政村建立起比较完善的药品监督网,81%的行政村实现药品配送进村。(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卫生部、食品药品监管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