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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03月19日   来源:国务院办公厅

    2006年,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取得积极进展,为建立基本卫生保健制度打下了重要基础。

    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建设得到加强。截至2006年11月,全国共有528个城市开展了社区卫生服务,占城市总数的81.0%。全国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站的总数为23036个,与2005年底相比,增加了7460个。

    政府对社区卫生服务投入力度加大。据统计,24个省区市明确了地方政府对社区公共卫生服的投入标准(不包括中央财政补助)。如:按服务人口年人均最低补助标准,上海市30元,北京市25元,福建省15元,天津市、江苏省、陕西省10元,海南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6元,湖南省、吉林省4元,青海省3元等。(卫生部、发展改革委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