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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遗产保护取得突破性进展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03月19日   来源:国务院办公厅

    2006年,成立了由十五个国务院部门组成的文化遗产保护领导小组,文化遗产保护事业的社会地位得到极大提高。

    文物立法工作继续完善,《长城保护条例》、《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办法》、《古人类化石和古脊椎动物化石保护管理办法》正式实施。“三峡”、“南水北调”等国家重点建设工程中的文物保护和考古工作进展良好。启动了《“十一五”期间大遗址保护总体规划》和第二批(64处)国家重点大遗址规划纲要的编制工作。大力推进丝绸之路(新疆段)、渤海遗迹、西安地区大遗址、洛阳地区的大遗址、大运河等重点示范项目的实施。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名单公布。启动了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试点工作。顺利完成2006年世界遗产申报工作,河南安阳殷墟列入《世界遗产名录》。启动了2008年申遗项目前期工作,开展了丝绸之路跨国联合申遗相关准备,达成中国与中亚国家联合申报世界遗产的行动纲领。

    各地博物馆设施建设力度不断加大,新建和改扩建了一批地方博物馆,围绕“博物馆与青少年”的主题,部署和组织各地开展5.18国际博物馆日活动,扩大了文博事业的宣传,取得明显成效。2006年,全国各级各类博物馆举办展览近万个,接待观众1.5亿人次。文物系统博物馆全年举办展览7000多个,接待观众1.2亿人次,其中未成年观众3200多万人次。

    进一步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2006年初,文化部联合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其他成员单位,成功举办了首次全面反映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成果的大型展览和展演文艺晚会。2006年5月,《关于公布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通知》下发,颁布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518项,涉及758个申报地区或单位。颁布《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管理暂行办法》,推动和规范了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文化部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