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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信用社改革进展顺利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03月19日   来源:国务院办公厅

    以海南省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正式批准为标志,30个省区市全部进行了农村信用社改革工作,管理体制、产权模式和组织形式等各方面改革成果进一步扩大。2006年共新组建统一法人社676家(县级673家,地级3家),核准22家农村合作银行和1家农村商业银行开业。

    为进一步推动改革,将按照政企分开原则,厘清省政府与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权责安排;按照市场化原则,稳步推进产权制度改革;按照“形式灵活、结构规范、运行科学、治理有效”原则,逐步建立和完善适合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特点的治理模式。规范省联社职责,约束省联社行为,改善行业服务。《农村信用社省联社履职指导意见》、《农村信用社法人治理指导意见》和《省联社自营业务指导意见》将在2007年适当时机出台。银监会等部门联合下发了《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专项中央银行票据兑付考核指引》,妥善解决中央专项票据考核兑付政策,确保中央资金扶持政策及时落实。从2006年2季度开始,累计向农村信用社兑付专项票据95亿元。同时,通过开展以“一二三”工程为主要内容的培训,确保了农村信用社贷款五级分类工作的顺利实施,为全面统一银行业风险监管标准奠定了基础。(人民银行、银监会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