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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收支分类改革顺利推进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03月19日   来源:国务院办公厅

    为解决原预算科目体系存在的问题,2005年12月27日,政府收支分类改革正式实施。改革主要包括三方面内容:一是对政府收入进行统一分类,全面、规范、明细地反映政府各项收入来源。在原来一般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债务预算收入的基础上,将预算外收入和社会保险基金收入纳入了政府收支分类范畴,并按照科学标准和国际通行做法重新划分。二是确立新的政府支出功能分类,以便清晰反映政府职能活动的支出总量、结构与方向。新的支出功能分类不再按经费性质设置科目,而是按政府的职能设置,如国防、教育等。三是确立新的政府支出经济分类,明细反映政府各项支出的具体用途。如政府教育支出,究竟是盖了校舍、买了设备还是发了工资,可通过经济分类来反映。新的政府收支分类解决了支出预算“外行看不懂、内行说不清”的问题,有利于完整、清晰地反映政府收支规模和教育、科技、农业、社会保障等政府重要职能活动,而且还有利于提高预算透明度,合理配置政府资源,从源头上防治腐败。

    新的政府收支分类从2007年预算编制正式使用。为做好有关准备工作,2006年各级财政部门将其作为头等大事来抓,认真制定了工作计划,各项工作有条不紊,进展顺利。一是及时出台改革方案,精心设计报表软件。为配合改革方案的理解与执行,财政部门组织编写了《政府收支分类改革问题解答》等相关材料,研究制定了各类预算表格和参考样表,完成了相关报表软件的修改设计工作。二是全面进行改革动员,扎实组织业务培训。初步统计,从2月份财政部启动培训到6月份培训基本结束,仅各级预算、国库、信息网络中心、财政监察专员办以及各部门、各预算单位组织的业务培训,就达数十万人次,是历次财政改革之最。三是以新旧科目衔接为龙头,成功实施预算执行数据转换。为顺利实现新旧科目的平稳过渡,财政部研究制定了新旧科目对照表。各地区和各部门在此基础上,均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本地区、本部门的新旧科目转换对应关系表等,确保了旧科目到新科目有迹可循、新科目到旧科目有史可查。(财政部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