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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药品总体安全水平进一步提高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03月19日   来源:国务院办公厅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全面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加强农产品种植养殖和食品生产加工、流通、进出口、消费等全过程监管,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整治。2006年,全国共查处制售伪劣食品违法行为69.75万起,其中立案查处19.22万起,移送司法机关1372起,逮捕119人。有关部门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建立和完善绩效考核机制,对31个城市进行食品放心工程综合评价;稳步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在130多个城市开展试点工作;建立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月报制度,开通国家食品安全网,搭建食品安全信息工作平台;制定《全国食品安全宣传教育五年纲要》。加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在陕西组织了首次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Ⅱ级)应急演练,各省区市制定了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主动发现,及时处置了“东方”牌劣质奶粉、药物残留超标多宝鱼、“瘦肉精”食物中毒、“苏丹红”鸭蛋等一系列食品安全事件,较好发挥了早发现、早预防、早整治的作用。

    针对“齐二药”、“欣弗”等案件反映出来的问题,开展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2006年共查处各类药品、医疗器械违法案件33万余件,涉案总值5.7亿元,捣毁制假窝点440个;吊销4家药品生产企业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收回GMP认证证书86张,责令停产整顿142家;吊销160家药品经营企业的《药品经营许可证》,收回GSP认证证书135张,责令停业整顿114家,限期整改11681家。

    农村食品药品安全网络建设迅速推进,深入开展“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和“三绿工程下乡”活动。截至2006年9月底,进展较快的浙江省连锁超市已覆盖83.9%的乡镇,放心店覆盖87.1%的村,实行食品统一配送的农村放心店覆盖了13.6%的村。供销合作社开展“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建设,全系统已发展连锁、配送企业3000多家;连锁门店近20万家,其中90%的门店分布在乡(镇)和村,为改善农村消费环境,保障农村食品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目前全国已有84%的行政村建立起比较完善的药品监督网,81%的行政村实现药品配送进村。(商务部、食品药品监管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