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2006年国务院部门重点工作回顾>> 加强民主政治建设和维护社会稳定>> 加强监察工作
 
治理商业贿赂取得阶段性成效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03月19日   来源:国务院办公厅

    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部署和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专项整治正在深入推进。

    自查自纠工作全面展开。有49个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及其系统和260多万个企业事业单位围绕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医药购销、资源开发和经销等重点领域开展自查自纠,认真查找和纠正市场监管和经营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共上交款项4.17亿元。通过自查自纠和整改,企业事业单位依法合规经营的意识有所增强,一些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逐步得到解决。

    查处一批重要的商业贿赂案件。2005年8月至2006年12月,全国共查处商业贿赂案件17084件。各级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新闻发布会公布了一批典型商业贿赂案件,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初步建立。各地区、各部门结合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抓紧建立健全防治腐败贿赂的机制制度,全国共制定或修订有关防治商业贿赂的制度规定74074项。有关部门对《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提出了修改意见;建设部与高检院联合建立了行贿档案;四川省建立健全了招标投标和拍卖信息公示等机制;一些行业组织出台了加强行业自律的规定;许多企业事业单位制定了从业人员行为准则和职业规范,进一步强化了内部监管。(监察部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