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于2005年颁布《中国护理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05—2010年)》并召开全国护理工作会议之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护理工作会议精神,精心研究、制定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护理事业发展规划和实施方案,并召开护理工作会议进行部署。据统计,全国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已经下发了贯彻《中国护理事业发展规划纲要》实施方案,24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召开了护理工作会议,许多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制定好实施方案做了大量的调查研究工作,并根据实际调查结果和存在的问题,有的放矢地确定工作重点和目标,一些省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制定了更高的工作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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