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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部环保总局联合挂牌督办八起典型环境违法案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09月05日   来源:监察部

监察部环保总局联合挂牌督办八起典型环境违法案件
(7月13日中国纪检监察报)

    近日,监察部与国家环保总局就2007年上半年环保专项行动的措施落实情况、责任追究情况进行了总结。截至6月30日,全国共出动各类执法人员50余万人次,检查企业22万余家,立案查处违法企业8000多家,共对1600余家典型违法案件挂牌督办,追究相关责任人170人。7月12日,监察部和环保总局对本月初公布的八起典型环境违法案件进行两部门联合挂牌督办。

    7月初,国家环保总局对6市、2县、5个园区进行了"流域限批",同时对38家企业(含6家污水处理厂)进行了"挂牌督办"。为督促企业自觉守法,强化监督检查,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切实保障"流域限批"等行政手段的落实,监察部与环保总局决定,对已经公布的5个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工业集中区和4家企业由两部门重点督办,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这八起联合挂牌督办的案件分别是:安徽省芜湖市海螺水泥有限公司不执行环评、"三同时"案,安徽省巢湖市鑫泰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和安徽省含山县皓天铸业有限公司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案,河北省沧州市河北小洋人乳品有限公司不执行环评、"三同时"、违法排污案,河南省濮阳经济开发区、河北省邯郸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甘肃省兰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山东省莘县工业园区、山西省临汾市襄汾县邓庄镇和景毛镇的工业相对集中区不执行环评、"三同时"案。

    监察部要求相关省级监察机关对地方政府及监管部门履行职责情况进行全面调查,坚持实事求是、查清事实、分清责任,依照《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客观公正地进行责任追究。

    环保总局强调,针对企业违法成本低,行政处罚难以执行,整改要求得不到落实等问题,各地要进一步强化行政措施的执行力,对行政处罚的执行情况进行督察督办,对不采取切实措施督促企业停产,整改不到位继续违法排污的,要采取"区域限批"和挂牌督办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