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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09月05日   来源:监察部

    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国务院部门登记在册的行政审批项目重新进行审核论证,正就拟取消和调整的项目同有关部门进行协商,将尽快提出审核处理意见,报国务院批准后,向社会公布审核结果。督促各地区各部门依照规定对保留的行政许可项目和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进行逐项研究,制定规范行政审批行为的制度,开展规范行政审批权试点。目前,天津、重庆、四川、贵州等地制定了行政审批登记和管理的具体办法。继续推广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广东、江苏、广西等地在全省(区)范围内推广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广东省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已与48个省直部门和一半以上的设区市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