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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教育乱收费取得积极成效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03月19日   来源:国务院办公厅

    2006年,有关部门加大教育乱收费治理力度,取得积极成效。

    一是坚决制止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乱收费行为。有关部门联合发出通知,规定实行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除可收取课本费、作业本费和寄宿生住宿费外,一律不得收取其他各项代收费和服务性收费,坚决杜绝"一边免费,一边乱收费"。二是全面开展清理整顿改制学校工作。要求各地全面停止审批新的改制学校和新的改制学校收费标准,并全面清理整顿改制学校收费。目前,有的省份已将改制学校全部退回公办,有的省份正分步实施清理规范工作,有的省份已经提出了清理规范的工作计划。三是大力开展教育收费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严肃查处并公开曝光,违规收费大部分已退还学生和家长。四是认真落实高中"三限"政策。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政策得到全面落实,各省份2006年秋季招生,择校生比例已严格控制在本校当年招生计划数的30%以下。五是严格规范高校收费行为。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学分制收费管理的通知》,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教育收费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加强对高校学费、住宿费、考试费的管理,规范高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六是进一步加强教材价格管理。采取综合措施,加强中小学教材价格管理,降低中小学教材价格。仅2006年秋季学期就减轻学生经济负担12亿元。(发展改革委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