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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总局]提出减排任务三项措施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06月29日   来源:国务院办公厅

  环保总局近期提出了完成“十一五”减排任务的三项措施:一是通过治污工程减排,“十一五”期间,新增城市污水日处理能力4500万吨、再生水日利用能力680万吨,形成COD削减能力300万吨,加大重点工业废水治理力度,形成COD减排能力100万吨;新建燃煤电厂按要求同步建设脱硫设施,现有燃煤电厂脱硫设施投运1.67亿千瓦,形成二氧化硫减排能力590万吨,推动12家钢铁企业、14台烧结机要采取脱硫治理工程,落实后,减排二氧化硫10多万吨;二是通过结构调整减排,严格执行国家产业结构调整和宏观调控政策,不断淘汰高耗能、重污染的生产设备和落后生产技术与工艺,“十一五”期间,淘汰5000万千瓦小火电、小炼铁能力1亿吨炼钢5500万吨、焦炭8000万吨、水泥2.5亿吨等落后生产能力,减排二氧化硫240万吨,淘汰造纸650万吨、酒精160万吨、味精20万吨和柠檬酸8万吨等行业落后工艺,减排COD138万吨;三是通过加强管理减排,通过加强对重点工业污染源环境监管和深度治理,提高排放标准和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同时监督城市污水处理厂长期正常稳定满负荷运营,按照“节能、环保、经济”原则,确定机组电量调度优先次序,保证节能环保机组多发电,对占全国工业污染负荷65%以上的7000多家企业重点监管,可减排40万吨COD和60万吨二氧化硫。

  三项措施落实后,在GDP年均增长10%和能耗目标完成的情况下,“十一五”减排目标有望实现。为落实三项措施,一系列配套行政管理、财政、税收、贸易政策将相继出台。(环保总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