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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管局]加强中央国家机关办公区照明系统节能工作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06月29日   来源:国务院办公厅

  2006年,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启动了“中央国家机关办公区绿色照明工作”,对中央国家机关95家单位和部门办公楼照明光源和器具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调查,针对调查中发现的问题,国管局于2007年2月印发了《关于加强中央国家机关办公区照明系统节能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了中央国家机关办公区绿色照明工作的方法及步骤。

  一是对既有建筑照明系统进行节能改造。《通知》要求中央国家机关应对各单位照明系统进行详细检查,结合本单位照明现状制定照明系统节能改造计划;及时更换非节能灯具;安装使用相应的智能控制设施以及节电设备,并对未实施分项计量改造的进行分项计量改造。

  二是加强新建建筑照明系统节能设计。所有新建建筑照明系统设计应体现节能要求,严格按照《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05)和《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04)的要求进行设计。所有改建、扩建工程、大规模改造工程的照明系统也应按照新建建筑的要求进行节能设计;正在组织施工的在建工程,有条件的应及时调整照明工程方案。

  三是加强中央国家机关的日常节能管理。即要尽快建立节能规章制度,进一步加大节能工作力度。对照明系统分片、分区,明确具体部门和专门人员负责日常管理,建立和完善节能管理考核考评制度。

  《通知》还对本次改造时采购的照明产品作出规定,要求符合《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推荐的照明节能技术与产品。该项工作将在今年完成。(国管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