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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文字工作取得成效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05月30日   来源:教育部

    2006年,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工作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教育部年度工作要点相关要求,继续围绕宣传贯彻《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这一中心任务,紧扣2010年奋斗目标,以党政机关、学校、新闻媒体和公共服务行业为重点工作领域,发挥城市的辐射带动作用,将工作重心向农村和西部、民族地区转移;继续实施"目标管理、量化评估,普通话水平测试,推广普通话宣传周"三项基本措施,着力探索了新的推进方式。

    2006年,完成了国家语委换届并召开新一届国家语委委员会议,进一步明确了语委成员单位职责,增强了部级沟通、协调关系。开展了国务院《关于公布〈汉字简化方案〉的决议》和《关于推广普通话的指示》发布50周年宣传纪念活动,通过召开有社会各界300人参加的纪念座谈会、组织媒体宣传、编辑出版纪念文集、推动地方开展相应的活动,回顾总结了推行规范汉字、推广普通话等语言文字工作的历史性成就、经验,研究探讨了如何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进一步做好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广泛宣传国家语言文字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社会反响较大。继续深入贯彻《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指导和推动江苏、湖南、福建、广西、安徽、宁夏、浙江7省(自治区)通过了语言文字地方性法规。截至2006年底,全国共有2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4个省会市制订或修订了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地方性法规或规章,语言文字法律法规体系初步形成。加强了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和民族地区推广普通话工作,推动中小学生口语交际能力培养与评价体系研究,参与指导《小学生口语交际》教材编写;与国家民委联合开展少数民族地区汉语教学情况调研,并在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新疆6省(自治区)举办少数民族教师普通话、民族语言培训班,共培训教师574人。加强了普通话测试管理,组织协调测试信息化管理系统推广工作,召开部分省市研讨会。组织第九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通过增聘推广普通话形象大使,指导太原、运城、遵义、肇庆4个第九届推普周重点城市开展活动,印制、发放推普周宣传画60万张,指导推普形象大使选拔赛、全国报刊逻辑语言应用病例有奖征集活动、全国小记者征文活动等系列宣传竞赛活动,使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推普参与意识进一步深入人心。积极协助推动研制《汉字应用水平等级及测试大纲》、"中小学汉字书写等级标准和考查办法"等语言文字应用科学研究工作,继续关注语言社会应用的热点、难点问题并进行正确的舆论宣传和引导,积极配合公安部、民政部等部门做好行业系统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语言文字工作得到进一步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