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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推进“阳光工程”制度化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7年05月30日   来源:教育部

    为进一步规范招生管理,增加招生工作透明度,更好地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平公正,2006年高校招生继续推进“阳光工程”,“阳光工程”逐渐成为教育战线规范招生的自觉意识和行动,各项政策措施得到了进一步贯彻落实,组织实施更加精细。各地各校进一步充实、细化招生信息“六公开”的具体内容,对信息公开的主体权责、项目内容、渠道形式、程序期限等都做出了明确规定,并严格实施。录取期间,多数省份考生可以通过网络实时查询到整体的录取状态和自己的投档录取轨迹。从各地反映的来信来访情况看,上海、四川等省市信访量比往年减少一半,河南、宁夏实现了零投诉。各级“阳光高考”信息平台集中公示的保送生、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等特殊资格考生数万人,没有接到群众投诉或举报。同时,开展“四项重点治理”,防范打击违规违法招生取得实效。各地把严禁招生乱收费,严禁违规录取,严打中介诈骗,防范和治理高考移民作为综合整治重点内容。禁止任何地方和高校以任何形式收取与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禁止高校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机构组织、参与招生。与公安机关积极配合,加大对非法中介的监控和查处力度,打早打小,破获一批招生诈骗案,有效避免对考生利益造成损害。加强招生宣传,通过多种方式及时通报典型案例、解答社会关心的热点问题,提醒考生和家长谨防上当受骗。2006年未收到与招生挂钩的乱收费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