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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8年11月11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北京11月9日电 我国粮食收购价格一般情况下由市场供求决定,国家在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的基础上实行宏观调控。为保护农民利益、保障粮食市场供应,必要时由国务院决定对短缺的重点粮食品种,在粮食主产区实行最低收购价格。当市场粮价低于国家确定的最低收购价时,国家委托符合一定资质条件的粮食企业,按国家确定的最低收购价收购农民的粮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