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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确定多项金融支持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政策措施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8年12月05日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北京12月5日电(记者刘诗平、白洁纯)在近期政府密集出台一系列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举措的基础之上,3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再次确定了多项金融支持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

    会议研究确定,鼓励地方政府通过资本注入、风险补偿等多种方式增加对信用担保公司的支持;设立多层次中小企业贷款担保基金和担保机构,提高对中小企业贷款比重;对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免征营业税。

    对此,交通银行发展研究部研究员仇高擎表示,目前在中小企业贷款领域,银行还在很大程度上依赖担保公司的担保,而目前担保公司普遍实力弱且分散,以上措施将可支持担保公司做强,对中小企业贷款有着切实的帮助。

    仇高擎认为,如果担保公司资本金有限,所能担保的额度有限,能支持的企业也就有限,因此国务院强调鼓励地方政府对担保公司注资。

    业内专家还指出,上述相关举措将有助于改变中小企业贷款担保体系不健全,信息分布不对称及风险大等问题,有助于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题。

    数据显示,截至2007年底,全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有3700多家,筹集担保资金总额逾1770亿元,累计为70万户中小企业提供担保总额1.35万亿元。不过,鉴于现行的贷款担保体系仍存在一些缺陷,信用担保机构在中小企业融资过程中发挥的作用仍然有限。在银行和中小企业之间担任桥梁和纽带角色的担保机构本应该发挥更多作用。

    为此,11月26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提出要抓紧完善中小企业担保体系,而12月3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则对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进行了细化。工业和信息化部及时发出通知,要求各级中小企业管理部门加强与财政、人民银行、税务、银行监管等部门协调,支持引导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加大对中小企业贷款担保服务力度。

    国务院常务会议还确定:“改进外汇管理,大力推动贸易投资便利化。适当提高企业预收货款结汇比例,方便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贸易融资,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支持外贸发展。”

    业内人士指出,在目前外需收缩的情况下,以上措施的确定将给处在困境中的外贸企业以实际帮助。同时,适当提高企业预收货款结汇比例,将可为外贸企业减少风险累计。

    中小企业融资渠道狭窄,融资方式亟待创新。对此,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创新融资方式,通过并购贷款、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和规范发展民间融资等多种形式,拓宽企业融资渠道。”

    此次会议提出了几种新的融资方式,意味着并购贷款、房地产信托基金、股权投资基金等的实施细则近期将可能颁布。对此,一些中小企业充满期待。

    此外,此次会议再次强调了“继续推动中小企业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

    有关专家指出,从11月5日以来一个月内,温家宝总理主持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最少有5次涉及研究解决中小企业困难问题。这既表明中小企业面临的困难没有得到根本解决,更表明中央积极采取措施帮助中小企业谋求发展。此次确定的一系列金融新措施,将有助于中小企业克服困难、渡过难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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