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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推出九项措施支持扩大内需 促经济平稳增长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8年12月18日   来源:湖南省人民政府

    为应对当前经济形势,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重大战略决策。日前,省国土资源厅出台九项措施,为扩大内需、加大投资、改善民生等各类项目提供有效国土资源保障和服务。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要求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主动适应国内外经济形势的新变化,站在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全面理解和准确把握中央的宏观调控政策,把思想和行动尽快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把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作为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国土资源工作的首要任务,切实增强做好用地保障和服务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是加快土地规划修编进度。尽快修改完善《全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并上报国家审批。加快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进程,在新一轮规划中统筹安排各类用地。新增建设用地要重点保障基础设施、民生工程、产业发展、城镇建设、工业园区等项目用地,对国家、省扩大内需的各类项目,必须纳入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确需占用耕地的,在规划修编时预先作出调整安排。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批准实施前,国家、省扩大内需投资项目,涉及占用基本农田的,按照先补后占原则,在补划数量、质量相当的基本农田后,提出规划修改方案,随同用地报件一并报国务院或省政府批准。

    三是保证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合理安排用地计划,统筹各行业和各区域用地,对土地利用计划实行差别化管理,优先保证交通、水利、能源、民生、生态环保、结构调整、承接产业转移等项目用地。积极配合发展改革、交通、水利等部门做好重大项目立项论证和用地报批前期工作,争取直接使用国家计划。认真做好明年土地利用计划的编报工作。积极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尽快组织项目申报、审查和实施,落实好3000公顷挂钩任务,并实行跨年度滚动管理。积极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加大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力度,盘活或收回的建设用地,优先用于扩大内需重点建设项目。对因产业结构调整增加投资的工业项目,利用现有工业用地,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容积率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推进集体建设用地流转,鼓励扩大内需建设项目通过租赁、转让、合作经营等形式,使用现有存量集体建设用地。

    四是加快项目用地审批。项目用地预审,可在规划论证阶段提前介入,资料符合规定要求的,应在收到预审申请之日起7天内出具预审意见。对省级核准不跨市州的项目,可委托项目所在地市州国土资源局预审。精简报批资料,圈内项目用地,可不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压覆矿产资源评估。对拟征地块权属有争议的,可边调查边申报,不影响征收和农转用审批。加快审批进度,省厅对于不需补充报批材料的用地项目,进窗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国家、省扩大内需的重点项目,在申请用地预审的同时,其控制工期的单体工程,在不占用基本农田、确保耕地占补平衡、征地补偿安置到位的前提下,可以向国土资源部申请先行用地。已批准先行用地的建设项目,应在半年内正式报批用地。跨市县的线型工程,可以市州为单位报批用地,其中省人民政府审批的项目用地,可以县市为单位组织报批。尽快组织2009年城市批次建设用地报批,在明年1月底前完成申报工作。

    五是确保实现占补平衡。除国家重大工程项目外,各类建设项目占用耕地必须先补后占。开展补充耕地储备指标清理工作,在12月10日前查清补充耕地位置和面积,节余指标可以用于新开工项目的占补平衡。组织开展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划修编工作,开展补充耕地后备资源调查摸底,建立各级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库。加快实施一批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扩大补充耕地储备规模。做好征占耕地的耕作层剥离,实施移土培肥工程,提高补充耕地质量。实施一批土地整理重大项目,加快永州涔天河灌区耕地后备资源基地建设。依法足额征收耕地开垦费和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加强对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资金的监管。出台鼓励社会资金投资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的政策措施。

    六是切实维护群众权益。加快推进征地拆迁进度,既要及时保障项目用地,更要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严格履行征地程序,采取多元化补偿安置途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就业、住房和社会保障问题。申请先行用地的,要先行制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征得农民同意,并将征地补偿安置费用足额拨付到当地政府或部门有关资金专户。动工用地前,要将有关费用支付到被征地村组和农户,做到先补偿后动地,先安置后拆迁。

    七是强化土地执法监察。健全动态监测体系,实行供地备案和用地核查制度,及时掌握建设用地审批和供应情况,适时调整用地结构。加强动态巡查和执法监察,建立健全覆盖批、供、管、用、补、查全程的监管体制机制,及时发现和制止违反规划计划、未批先用、补偿安置不到位等违法违规行为,形成依法批地、依法管地、依法用地的良好氛围。

    八是规范推进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准确把握精神实质,积极探索改革路径,抓紧完善制度政策,稳步推进各项改革。完善土地产权制度,有序开展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按照同地同价同权的原则,完善集体建设用地有偿使用、依法流转、地价评估、收益管理等程序和制度,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稳妥开展宅基地流转、置换试点。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完善土地管理、耕地保护、节约用地考核评价体系,健全奖惩激励机制,积极探索节地型企业建设模式和城市发展模式。积极做好长株潭“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工作,稳妥推进先征后转试点和异地占补平衡、土地综合整治等工作。加快推进株洲重金属污染土地综合处置工作,对所涉土地的地类、规划用途、用地结构及耕地占补平衡,作出统筹安排。

    九是改进服务提高效率。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推行电子政务和网上审批,简化程序,减少环节,提高效率。加强对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和业主单位报批工作的指导,变被动审批为主动服务,提前介入,跟踪落实。进一步健全行政效能考核机制,实行重点项目目标管理责任制,加强对项目落实情况的督查督办。对于办事拖拉、相互推诿、影响项目审批进程的,严格追究责任。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主动沟通,主动配合,对一些牵涉面广、程序复杂的重大疑难问题,采取集中办公、现场办公、联席办公等方式切实加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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