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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有序推进财政补贴家电下乡工作 促拉动内需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8年12月23日   来源:重庆市人民政府

    重庆市认真落实相关措施,有序推进财政补贴家电下乡工作。该市要求各区县要坚持信息公开透明、双重认定、不重复备案、网络开放性、销售与补贴属地化原则,确保“家电下乡”工作顺利推进,将这项惠民工程办好、办实。

    一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家电下乡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和市政府《关于实施家电下乡工作的通知》,为加强和规范家电下乡补贴资金的管理,及时研究出台了《重庆市家电下乡补贴资金管理实施办法》,明确了补贴对象、品种、标准和方式,以及补贴资金申请、审核、兑付工作程序和监管要求。凡重庆市具有农业户口的农民在规定时间内到备案销售网点购买补贴类产品给予财政补贴,补贴标准为销售价格的13%。每个农户每一类家电下乡产品最多可购买一台(件)。政策实施时间暂定为4年。

    二是根据财政部、商务部《关于印发家电下乡推广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关于做好家电下乡推广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结合本市农村家电流通、消费实际,与市商委研究制定了《重庆市家电下乡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家电下乡总体思路及原则、销售企业和网点、工作职责要求等相关内容。

    三是及时拨付资金。重庆市715万农户、2418万农民将在4年内领到20亿元财政补贴资金,其中中央财政承担16亿元,市财政承担4亿元。日前已将第一批家电下乡补贴资金2900万元拨付40个区县(自治县)财政“中央专项资金特设专户”。

    四是加强家电下乡政策宣传力度。除在市内多家报纸上登报宣传外,市财政局还接受了电视台采访,通过重庆卫视、都市频道,对家电下乡政策进行了宣传报道。

    五是召开了家电下乡工作布置及培训会,对全市40个区县(自治县)商务主管部门和财政局进行了家电下乡工作业务培训。 通过以上工作措施的落实,重庆市家电下乡工作已在除渝中区以外的全市所有区县全面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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