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加强服务与管理 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依法规范农民工劳动工资管理>> 严格执行劳动合同制度
 
加强劳动合同签订工作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09月30日   来源:国务院办公厅

    通过劳动合同确立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的劳动关系,是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重要措施。国家一直将加强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工作,作为改善农民工进城就业环境、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重要工作来抓。2005年,劳动保障部、建设部、全国总工会等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建设等行业农民工劳动合同管理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9号),要求以使用农民工较集中的建筑、餐饮、加工等行业为重点,规范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工作。2006年3月,劳动保障部、全国总工会、中国企业联合会下发《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劳社部发[2006]13号),提出了用三年时间实现各类企业与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劳动者普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的目标。各地劳动保障部门正在积极组织贯彻落实,广东、海南等29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结合当地实际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贵州、辽宁、云南等省根据不同所有制性质的企业分别确定了目标任务和完成进度;四川、湖北、广西等省(区)对企业用工和劳动合同签订情况进行了调查摸底;湖南省建立了示范单位联系工作机制,通过建立一批不同所有制企业劳动合同制度建设联系示范单位,推动劳动合同制度的顺利实施。2006年5月10日至6月10日,劳动保障部在全国组织开展了为期1个月的劳动用工专项检查,重点检查非公有制单位和大量招用农民工单位的劳动合同签订情况。从检查情况看,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明显上升。2006年7月,劳动保障部会同全国总工会、中国企业联合会召开了全面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三年行动计划视频会议,对各地实施三年行动计划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并强调要着力提高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劳动保障部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