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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长效机制初步建立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10月01日   来源:国务院办公厅

    2004年、2005年建设部等部门先后制定了《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建筑企业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按月或按合同约定支付农民工工资。建设部等部门成立了解决拖欠工程款部际联席会议,出台了《关于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的意见》等文件,重点解决房地产开发项目和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拖欠的工程款,从源头上防止拖欠农民工工资。目前各地已偿付拖欠工程款1770亿元,占2003年底前竣工项目拖欠总额的95.2%。长效机制的初步建立,有效防止了农民工工资拖欠,举报投诉量有所下降。据统计,2004年以来发生的投诉拖欠金额比2003年底以前的拖欠金额下降了91%。

    近日,为建立预防拖欠工资的长效机制,有关部门还对各地的工资保证金制度进行了调研。下一步,将认真起草《企业工资条例》,指导各地不断探索完善预防和解决拖欠工资的长效机制。同时,进一步加强对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帮协助工会组织加强基层工会建设,将农民工吸收到工会组织中,通过工会组织参与企业工资分配决策,增强农民工的维权能力。(劳动保障部、建设部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