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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建立工资保证金等农民工工资保障制度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10月01日   来源:国务院办公厅

    目前,在各地劳动保障、建设和银行等部门的努力下,全国24个建立了工资保证金制度,多数地区建立了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下发以后,银行系统高度重视,进一步强化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帐户管理,明确了责任,出台了帐户管理细则;同时,对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单位,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加强资信审查,建立了拖欠工资企业惩戒制度,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部分代理工资保证金帐户的银行还积极开展为开户企业办理代发工资、为农民工办卡等综合金融服务,有力保障了农民工工资的及时、足额支付,方便了农民工使用金融产品。自建立工资保证金专户制度以来,长沙市在银行开立工资保证金专户的800多个建筑项目没有一个发生农民工工资拖欠。截至2006年6月末,天津市开立农民工工资预储结算账户的建筑施工企业达2269家,开卡企业2241家,累计开卡31.78万张,开户企业农民工持卡率在90%以上,代发工资总额2.96亿元。(人民银行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