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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积极研究制定适合本地特点的工作措施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10月02日   来源:国务院办公厅

    各地都制订了农民工医疗保险专项扩面行动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重点和措施。天津、新疆、河北、山西等省(区、市)政府颁布了农民工参加医疗保险的办法。广东、山东、江苏、江西、安徽、吉林、辽宁、黑龙江、四川、河南和云南等省,结合实际明确了农民工医疗保险的覆盖范围、参保方式、缴费标准、医疗保险待遇、制度衔接和管理服务等内容。一些地方还制定了适合农民工参加医疗保险的经办管理流程和基金管理制度,如深圳市制定了《劳务工医疗保险暂行办法》,湖北省下发了《农民工参加医疗保险费用结算办法指导意见》。

    下一步,各地将以省会城市和大中城市为重点,将指标落实到每一个统筹地区,分类指导,努力完成扩面任务。同时,针对农民工流动性强,特别是部分农民工患病后愿意回原籍治疗的特点,加强调研,逐步解决他们异地就医的管理服务问题。(劳动保障部提供)